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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文书被退回能否视为送达
引用本文:王时艳.仲裁文书被退回能否视为送达[J].中国劳动科学,2014(6):57-57.
作者姓名:王时艳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2013年5月.刘某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仲裁委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被申请人下达了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等仲裁文书,但是,当特快专递邮递员送达仲裁文书时,该法人代表拒绝签收该仲裁文书,邮递员便只好按邮政系统规定签署了拒收,该信件就被贴上了退改批条退回到了仲裁委员会。

关 键 词:仲裁文书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送达  特快专递  被申请人  法人代表  邮政系统  邮递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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