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美国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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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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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东学院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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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辽东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空巢和独居老年人的社会保障状况研究”(L13CSH015)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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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欧盟成员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实行的是开放性协调原则,侧重协调制度的差异性。对于养老保险待遇给付,欧盟成员国实行分段记录,累计缴费年限,暂时冻结,最后接管,按比例分配的制度。美国政府雇员的养老金计划以1984年为界,之前为CSRS计划,之后为FERS计划,两种计划因转移接续而形成的隐性债务主要由政府承担。美国政府雇员的FERs计划可以与企业雇员的养老金计划完全对接,主要通过csRsOffset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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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欧盟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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