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政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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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路雪梅 蔡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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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南省常德市从2013年12月1日起对市属改制企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门诊医疗管理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后将取消"双限"(限量、限额),实行首诊医疗制度和门诊医疗诊前审核机制,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用在最需要的工伤职工身上。调整涉及的门诊医疗管理对象包括:市属改制企业退休工伤人员、置换身份工伤人员、按常政办〔2004〕38号文件规定改发伤残抚恤金人员,以及原广福桥煤矿已纳入市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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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门诊医疗 工伤职工 改制企业 常德市 调整 复发 工伤保险基金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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