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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动态
摘    要: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3月15日印发《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范围发展。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区,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统称"9+2"),拥有全国约1/5的国土面积、1/3的人口和1/3以上的经济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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