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广东环保新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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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勾犇.聚焦广东环保新条例[J].环境,2015(3):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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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勾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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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05年1月,《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10年后,几经波折,新修订的《条例》以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强调政府环境质量责任、明确排污者责任、首设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新增环境事件"双罚制"……新修订的《条例》"粤味十足"、"精雕细琢",从广东环保工作实际和特点出发,新制定了诸多符合省情且操作性强的法规,为广东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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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双罚制 审判机构 环境事件 政府环境 在世人面前 省情 环境资源 质量责任 生态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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