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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公示
作者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摘    要:为推动废钢铁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管理,规范废钢铁加工行业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推进废钢铁供需衔接,提高废钢铁集约化加工经营水平和加工质量,我们组织起草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2012年7月28日至2012年8月26日

关 键 词:废钢铁资源  加工行业  行业准入  综合利用工作  经营行为  行业管理  加工质量  集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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