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局认真处理群众举报 |
| |
引用本文: | 陈彩云.上海市劳动局认真处理群众举报[J].劳动保护,1990(3). |
| |
作者姓名: | 陈彩云 |
| |
摘 要: | 本刊讯 最近,上海市劳动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上海第五棉纺织厂。上海沪东织布厂违反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第二款,仍安排怀孕7个月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对此,上海市劳动局进行了认真核实,确认举报符合事实。于是,按规定签发了《监察指令书》,责成两家工厂限期整改。 这两家工厂接到指令书后,知错即改,立即制订计划着手整改,并书面报告了市劳动局。上海市劳动局认真处理群众举报@陈彩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