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生资源(商业)行业大事记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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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葛建水
,文同源
,宋维廉.中国再生资源(商业)行业大事记③[J].中国再生资源,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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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建水 文同源 宋维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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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七七年 一九七七年四月十四日,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治理工业“三废”开展综合利用的几项规定》的通知。《规定》中明确:工业企业利用“三废”(废渣、废液、废气)和废旧物品作主要原料的生产产品,按照税法规定纳税有困难的,可给予定期的减税、免税照顾”。(摘自《废旧物资工作会议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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