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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物质控制法》亟需制订——欧盟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引用本文:常纪文.《化学物质控制法》亟需制订——欧盟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环境保护,2007(22):16-19.
作者姓名:常纪文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摘    要:有毒有害的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了严重危害或存有潜在危险,我国必须在立法方面予以规制.欧盟的化学物质立法是当前全球最完善的,在立法体系、立法目的、管理体制、基本原则、主要制度等方面均有值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借鉴的经验.目前,我国化学物质立法缺乏一部基本立法,在国际贸易自由化和环境问题全球化的今天,已经不能适应促进我国化学物质国际贸易和国际环境保护的需要,应当予以关注.<化学物质控制法>应当以有毒有害的现有化学物质和新化学物质为主要调整对象,以化学物质的安全、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为主要的规范领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其立法价值.

关 键 词:化学物质  控制  立法  化学物质  控制法  立法价值  规范  预防和控制  环境风险  安全  主要调整对象  国际环境保护  国际贸易自由化  适应  全球化  环境问题  地区  国家  主要制度  基本原则  管理体制  立法体系  完善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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