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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华中工伤保险讲座 第八讲——职工班中突发疾病死亡能认定工伤吗?
摘    要:2004年5月10日上午10时,某自动化工程公司施工项目一部职工李某(男、45岁)在班长的安排下,与同班张某、王某三人一起在承接的某钢铁公司制氧项目工地进行仪器仪表的现场配置作业。工作中李某突感胸闷难恶.面色苍白.经单位领导及同事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于5月12日凌晨6时死亡,经诊断:李某为心肌梗死。 事后.李某的妻子认为:李某早上去上班还好好的,上班2个多小时就通知家属李某病危,李某的死是过劳所致.立该与工作有关.要求办理工伤待遇。但单位领导认为:李某在施工工地并没有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作时并没有受到人身伤害,死因是李某患有心脏病,且死亡地点在医院,没有答立李妻办理的工伤待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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