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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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宁璟,黄雪娟,谭天宇,戴欣媛. 环保法修改[J]. 世界环境, 2014, 0(1): 8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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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宁璟 黄雪娟 谭天宇 戴欣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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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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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本期话题《环境保护法》于1989年颁布,在颁行23年后于2013年进行了修正。此次环保法修改,有着诸多亮点,例如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补充完善了环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跨行政区污染防治等基本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责任,完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制度等。立法机构、环保部门、地方公检法机关、环境法学界等人士均提出了各自主张,此次环保法修改,方向是对的,在环境污染蔓延、环境纠纷频发的当下,环保法当有突破性的作为,否则,我们可能要错失一次宝贵的机会。——网络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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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保法 环境保护法 环境污染 污染防治 环境影响评价 限期治理 法律责任 环保部门 修改 环境保护规划 |
Amendment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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