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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审理环境污染案件
引用本文:王映槐.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审理环境污染案件[J].重庆环境科学,1985(1).
作者姓名:王映槐
作者单位: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
摘    要:人民法院开展经济审判工作,公开审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扩大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三废”治理,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为人民创造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和劳动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会起到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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