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住宅抗震设防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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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会民,张宇隆.山东农村住宅抗震设防思考[J].防灾博览,2003(6):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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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会民 张宇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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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2月24日新疆巴楚-伽师6.8级地震使当地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仅喀什地区就有9个县受灾,死亡268人,重伤2058人,倒塌民房79491间,近160万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13.7亿元。这次地震主要在农村造成严重灾害,其主要原因:一是没有科学合理地选择建设场地,多数房屋建在河流的冲积平原或河滩地上,土质松软,地震时产生砂土液化,加重了房屋的破坏程度;二是地基基础不牢固甚至没有地基,房屋缺少稳定性;三是房屋结构不合理,跨度大且无支撑,房梁过细,稳固性差;四是用土坯砌筑墙体,质地松散。粘结性、整体性差。上述问题说明农民建房缺乏防震抗震意识,农村房屋抗震性能普遍较差,难以抵抗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极易倒塌或严重损坏。 山东是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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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山东 农村 住宅 抗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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