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合理评价水污染防治效果有助于科学指导水污染治理。该研究从水环境质量(供水水源地水质、境外引水水源地水质、考核断面水质、近岸海域水质、黑臭水体)和水污染治理(污水收集处理和利用、资金投入)2个方面共选择20个指标,构建了深圳市水污染防治效果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隶属函数进行指标标准化、专家打分结合层次分析法计算指标权重、综合指数法计算综合分数。结果表明深圳市2013-2015年"治水提质计划"实施以前,水污染防治效果得分不超过65分,水污染防治效果为"较差"。2016-2017年随着"治水提质计划"的实施,到2017年底水污染防治效果得分71.90分,水污染防治效果达到"中"。预计到2020年"治水提质计划"实施5年和"十三五"结束,水污染防治效果得分81.41分,水污染防治效果达到"良"。预计到2035年深圳市水污染防治战略目标实现时,水污染防治效果得分95.29分,水污染防治效果达到"优"。未来应采取法规制定行动、管理建设行动、水源保护行动、源头控污行动、设施升级行动、生态治污行动以实现治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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