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颁发乡镇小煤矿伤亡事故经济制裁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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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包头市颁发了乡镇小煤矿伤亡事故经济制裁办法。这个办法,是根据该市有关法规,针对小煤矿在安全生产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定的。实行这项办法,是促进小煤矿办矿人自觉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一项措施。 这个办法规定,凡检查发现乡镇小煤矿有重大事故隐患,经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发出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处以500~1000元罚款。罚后仍不改的,责令停产整顿或封停。乡镇小煤矿每发生一起因工死亡事故,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同时,对办矿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50~500元的罚款。无证乱开的小煤矿发生因工死亡事故,除查封并追查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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