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力度 防止开发建设不当造成新的重大生态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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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提出,应科学划定生态环境敏感区和各类资源开发“禁区”,加大对水、农业、矿产资源、林草资源、旅游资源、湿地等重点资源开发和外来物种引进、转基因生物应用以及城镇道路设施建设、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力度,防止因开发建设不当造成新的重大生态破坏。“意见”提出,各地要在生态调查基础上编制生态功能区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科学划定生态环境敏感区和各类资源开发“禁区”,明确不同生态功能区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生产力布局。根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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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破坏 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生态资源 国家环保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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