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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要求对液氯钢瓶作安全检查
摘    要:温州电化厂发生 液氯钢瓶恶性爆炸事 故后,为了认真吸取 教训,防止类似事故 的发生,化工部通知 所属企业对液氯钢瓶 进行安全检查。国家 劳动总局也向各地劳 动局转发了这个通 知。 通知中要求: 一、各省、市、区化工局立即组织力量,按照国家劳动总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对所属企业的液氯钢瓶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1)凡是未经劳动部门正式批准而制造使用的液氯钢瓶,一律暂停使用。(2)现在使用的液氯钢瓶,必须在定期技术检验的有效期内,超期没有检验的钢瓶,一律不许再充装液氮。(3)全面检查液氮钢瓶的皮重,空瓶重量必须与铭牌一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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