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经信委正式发布节能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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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加强对节能评估机构的管理,提高节能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经信委组织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的调整工作,对节能评估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按年度进行考核,确保节能评估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项目建设单位,从源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证全市节能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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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节能评估 机构管理 天津市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评估机构 能源利用效率 节约能源 动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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