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现有矿山企业近20万个,其中煤矿企业2万个。在这2万个煤矿中,有778座国有重点煤矿,其产量占全国煤炭总产量的57%。这些国有重点煤矿都建有自己的矿山救护队,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矿山救援机制,拥有重大、复杂灾变事故处理能力和经验,是我国矿山救护的“主力部队”,为本企业、本地区甚至其他省(区)矿山及地下商场、库房、隧道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占产煤总量近一半的中、小煤矿以及大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大都没有建立救护队,甚至没有救护队为其服务。与《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违背,不符合颁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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