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合法权益被侵害 切记“60日”内找仲裁
引用本文:杨守业,辛磊.合法权益被侵害 切记“60日”内找仲裁[J].劳动保护,1999(7).
作者姓名:杨守业  辛磊
摘    要:张某系某企业职工,1998年12月6日被企业以其连续旷工超过15天为由予以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除名决定指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张某接到该决定书后,即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他申诉的理由和...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