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回收利用系统与塑料销售包装的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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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回收和分类 自1991年6月起德国对包装物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施行了产品责任制的原则。立法者通过包装法使企业承担废旧包装物的回收及其再生利用的义务。如果生产者和商家参加一个除地方政府垃圾处理系统之外的私营经济组织系统,他们即可从对家庭和小企业的销售包装物所承担的回收义务中解脱出来。这个系统必须承担销售包装材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并拥有广阔的覆盖面。 来自商业、消费品工业和包装工业的95家企业于1990年成立了德国回收利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DSD)。今天已有大约600家企业加入这个德国经济的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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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德国 回收利用系统 塑料包装 废物再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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