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辅导讲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摘    要:十一、《刑法》规定,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应当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一种不履行职责的行为,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若因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们利益遭

关 键 词:中国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刑法》  行政处罚  《劳动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