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管理是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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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君嘉.强化监督管理是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关键[J].上海环境科学,1990,9(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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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君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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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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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7年7月,常州市实施了以目标总量控制为基础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目前,已对占污染负荷95%以上的84家企业,颁发了许可证。实施许可证制度后,在市区经济发展速度增长24%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化学耗氧量和酚的排放量,分别削减了10%和40%以上;完成了38项污水治理项目,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2450吨,共投资2048万元。运河常州市区段黑臭发生率,从1986年的8%下降到1988年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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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污染物 排放标准 许可证制度 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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