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推行“八要八忌”妥善处理污染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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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常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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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株洲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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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纠纷问题也在不断产生和发展。为了适应调处污染纠纷工作的需要,妥善处理好污染纠纷案件,我们株洲县环保局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总结与推行“八要八忌”的工作方法,收到了较好效果。“八要八忌”为: 一、要正确认识污染纠纷产生的原因和性质,切忌在指导思想上将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对矛盾处理或掉以轻心。当前污染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由于历年来工业规划、工业布局不合理,环保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致使污染源越来越多,有毒有害物质不断积累,一些隐性污染逐渐变为显性污染;二是深化改革改变了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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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污染 纠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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