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的几点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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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少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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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巢湖水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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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 问题的提出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中,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的确定,主要是通过分级单元的粉尘浓度、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SiO_2(F)]的百分含量以及工人接尘肺总通气量三项指标来综合反映的。依据标准,对于生产性粉尘工人活动范围小(仅有一个粉尘浓度测点),单品种物流生产工艺的分级单元,上述三项指标是容易确定的。但实际工作中,并非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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