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查禁石油液化气残液再燃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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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安.河北省查禁石油液化气残液再燃阀[J].劳动保护,19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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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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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最近,河北省劳动人事厅、公安厅、省建设委员会对廊坊市保安器材厂生产、销售石油液化气残液再燃阀的事件进行了处理。 该厂自去年3月开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未经过任何技术鉴定的情况下,私自生产、转让、推销一种直接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压的石油液化气残液再燃阀。该产品严重危害钢瓶的安全使用,威胁使用者的人身和家庭财产安全;同时,因为瓶内充入空气,由于静电等原因还可能引起充装事故,直接危及液化气体灌装站的安全生产。该厂为了推销此产品,伪造河北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盗用其他单位的鉴定文件,共销售出该产品五千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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