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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防治“试点们”的妙招
作者姓名:史韵
摘    要:2012年3月23日,广东省环保厅下发《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珠三角地区VOC综合防治的明确目标,那就是: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5市率先开展VOC污染防治试点工作,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逐步探索建立VOC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013年起,珠三角地区全面开展VOC污染防治工作.

关 键 词:挥发性有机物  珠江三角洲地区  污染防治  控制制度  排放总量  防治工作  化工区  污染排放  推行清洁生产  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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