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劳务派遣单位未通知工会单方解除行为是否合法
作者姓名:蒋天成  柯菲菲  朱蕴字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    要:案情简介■2006年1月17日,李某应聘到无锡某劳务派遣公司,该公司一直将李某派遣到甲单位,从事操作工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李某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于2012年4月30日止,其与甲单位订立的派遣协议也于2012年4月30日止。2011年3月1日,甲单位以李某连续旷工3天,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3月3日,劳务派遣公司以李某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关 键 词:劳务派遣公司  派遣单位  单方解除  合法  行为  工会  劳动合同  规章制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