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实行《青海省环境保护产品、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工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作者单位: | 青海省环境保护局,青海省建设厅,青海省技术监督局,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摘 要: | 为促进和扶持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加强对环境保护产品、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工程的质量监督和市场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投资效益.根据《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定了《青海省环境保护产品、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防治工程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省环保局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