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印发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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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规范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在安垒避险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制定了《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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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煤矿井下 紧急避险 安全监管 建设管理 安监局 系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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