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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得收任何费用
摘    要:本刊讯 2011年9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就《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安伞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监督检在,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关 键 词:职业病危害  项目申报  费用  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监管  用人单位  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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