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摘    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关 键 词:危险化学品事故  安全监督管理  重大危险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群众  行政法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