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东方化学工业公司运用“安全证章”制度无事故 |
| |
引用本文: | 许峰.湖北东方化学工业公司运用“安全证章”制度无事故[J].劳动保护,1999(11). |
| |
作者姓名: | 许峰 |
| |
摘 要: | 湖北东方化学工业公司自1996年开始在设备大检修中运用“安全证章”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大检修期间,项目多、工序杂,是事故的多发期。为了保证检修质量、进度两个轮子齐头并进,该公司在吸取以往检修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在检修中运用“安全证章”管理办法,即在检修过程中采用佩带“安全监察员”、“班组安全员”、“项目安全负责人”三种证章,实行三级联防监控。检修分厂设有安全监察员随时抽查监督,检修班组设有班组安全员巡回检查监督,而每个检修项目都设有项目安全负责人现场监督,要求明确责任人,佩带相应的安全证章,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