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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9月实施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摘    要:2006年9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将根据已公布的三项标准对生态工业园区进行建设、管理和验收。这三项标准是:《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规定基本条件和验收标准分别为21、19和20个,这些指标归纳为经济发展,物资减量与循环.污染控制和园区管理四类。

关 键 词:生态工业园区 标准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 经济发展 污染控制 综合类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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