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美国《斯塔福法案》的对比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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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栋,倪凯,曹先艳,郑平平.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美国《斯塔福法案》的对比研究[J].劳动保护,2022(1):98-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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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栋 倪凯 曹先艳 郑平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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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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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目前,虽然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自然灾害防治法律体系,但仍存在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不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由于国家发展状况、权力分布形式、政治体制、法律制度各不相同,中美两国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立法方面是有差异的。本文试图通过对比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美国《斯塔福法案》的异同,为有关立法者提供一面可以借鉴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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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突发事件应对法 斯塔福法 法律规定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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