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绿江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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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镕,黄慧诚.法治护航绿江门[J].环境,2015(1):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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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镕 黄慧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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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继2013年依法对广东省内首宗环境污染案件进行刑事处罚后,2014年以来,江门继续加大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力度,全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向司法部门累计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5宗。"被告人郑某,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2013年11月22日,江门市依法对"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后江门首宗环境污染案件宣判。2014年以来,江门继续加大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力度,全年全市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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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污染环境罪 司法部门 刑事处罚 后江 司法解释 被起诉 企业信用等级 案审 违法事实 人员专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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