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患类丹毒能认定为工伤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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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解士义.在工作中患类丹毒能认定为工伤吗?[J].劳动保护,2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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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解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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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我于1999年6月到莱阳龙大集团肉类联合加工厂工作。主要工作是用双手端盛肉的塑料盘送肉 ,并与厂方签有劳动合同。1999年11月19日下午4时左右 ,在搬肉的过程中 ,我的左手食指指肚被塑料盘上的小刺刺破(厂里不发任何劳动防护用品) ,我的手指被刺伤有工友见证。我当时并无特殊感觉 ,仍坚持上班。3天后 ,全身浮肿 ,被厂里工人送往莱阳医院 ,被确诊为类丹毒败血症(猪丹毒传到人身上后称为类丹毒)。后又转请青岛医院专家(厂方出面)会诊 ,同意莱阳医院的诊断并认为此病与病人所从事的职业有直接关系 ,后又请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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