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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摘    要:京津冀诞生首部区域协同立法2020年1月18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同一条例的河北版、北京版分別于1月11日、17日在当地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今年5月1日起同步施行。至此,同一文本三家相继通过,京津冀诞生首部区域协同立法。

关 键 词:协同立法  污染防治条例  人民代表大会  京津冀  非道路移动机械  机动车  天津市  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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