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劳动合同法》之企业攻略(五) |
| |
引用本文: | 魏浩征.全面实施《劳动合同法》之企业攻略(五)[J].安全与健康,2008,0(12):39-40. |
| |
作者姓名: | 魏浩征 |
| |
作者单位: | 魏浩征 |
| |
摘 要: |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
【问题】我公司是一家广告公司,徐某去年入职我公司,我公司与他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其中约定徐某从事市场营销工作。同时,为了激励从事市场营销的员工,我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末位淘汰”制度。现在徐某第一年的工作期限即将到期,在这一年里,根据考核结果徐某确实属于“末位淘汰”范围。
|
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合同法 企业 市场营销 违法行为 广告公司 营销工作 规章制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