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10号)——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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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2006年劳动保障部将面向社会组织实施秘书、物业管理员、公关员、营销师(推销员)、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指导人员、物流师、网络编辑员、理财规划师、广告设计师等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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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职业资格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鉴定工作 全国统一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企业信息管理师 职业指导人员 劳动保障部 物业管理员 电子商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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