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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摘    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简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3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危规》规定,申请从事这一类经营的,应当自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5辆以上。车辆的技术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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