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试行)》出台
摘    要:《规定》要求,申报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要符合以下5个条件:1、基地应具备有机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在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不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秸秆综合利用率为100%;农膜回收率为100%;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为95%;作物病虫害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推广率达100%。2、基地所在单位或组织已制定有机食品发展规划,包括生产基地建设目标、生产基地建设年度计划及运作模式;具备规范的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有科学的作物轮作计划和基地生态保护与建设方案。3、基地所有耕作土地或养殖品种全部获得国家认可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