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刑法的“进化”:从保护“人身、财产权益”到维护“环境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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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朝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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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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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RW2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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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八)》通过调整犯罪客体、改变客观方面使环境刑法从保护传统的"人身、财产权益"拓展到维护"环境权益",其积极意义有三:一是可以加大刑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广度,扩大刑法的适用范围;二是可以显著前移刑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时机,强化刑法的保障作用;三是可以大大降低因果关系的证明难度,有助于走出环境刑事诉讼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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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刑法 环境违法行为 修正案 犯罪客体 环境利益 有害物质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财产权益 客观方面 污染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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