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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定位及完善路径
引用本文:姜一菡陈广华.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定位及完善路径[J].四川环境,2022(6):279-283.
作者姓名:姜一菡陈广华
作者单位:1.河海大学法学院210098;
基金项目:2020年度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基地条例立法可行性研究》(20WTB008)。
摘    要:针对当前我国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法律功能定位模糊的问题,提出要确立惩罚性赔偿损害填补主功能定位的建议。研究结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32条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律条文,分析该制度的双重功能属性,通过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和功能分析法,对于现有规定所导致的影响环境立法表达准确性、妨碍环境污染侵权人享有合法权利以及消解环境法治行为规范作用等问题,在确立损害填补的主功能导向、适度扩展环境赔偿的考量要素以及细化损害填补的对象和标准等方面进行完善。以期编制更严密的环境法律制度,发挥环境法治的行为规范作用,解决我国环境问题。

关 键 词:环境侵权  惩罚性赔偿  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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