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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取消部分环保行政审批项目
摘    要:2002年11月1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犤2002犦24号),789个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该决定要求“各部门、各地区要研究并及时处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防止出现管理脱节。”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有若干项涉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各级环保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要求,研究这些环节的审批取消后可能出现的情况,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后续监管和衔接,切实防止出现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脱节。被国务院决定取消的环保行政审批项…

关 键 词:国务院 取消 环保行政审批项目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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