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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积极措施 落实“十五”目标
引用本文:彭占银.采取积极措施 落实“十五”目标[J].绿叶,2002(5).
作者姓名:彭占银
作者单位:襄樊市环保局 党组书记、局长
摘    要:襄樊,是座具有2800年历史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新兴的工业城市、区域中心城市和重要交通枢纽。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九五”期间,襄樊市的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95年以来,在省政府对市政府的环保目标责任书检查考核中,襄樊市连续4次获得一等奖,襄樊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先进集体和全省污染控制先进单位。襄樊市的“十五”环保目标是,到2005年,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力争在经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环境污染状况有所减轻,生态环境破坏趋势有所减缓,市区及各县(市)城区的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其中包括市区在内的部分重点区域要力争进入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先进城市区域行列。同时通过努力,力争在“十五”末期,把襄樊市建成全国环保模范城市,为此,应采取的措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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