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5月22日,公安部、国家经委、 国家标准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 劳动总局联合发出《关于灭火器爆炸 造成伤亡事故的通报》。 《通报》指出,近几年来,一些消 防器材厂生产的灭火器在使用中不断 发生爆炸事故,有的贻误战机,小火 酿成大火;有的造成人身伤亡。据北 京、天津、辽宁、湖北统计,从1979 年4月至1982年3月,发生灭火器 爆炸事故27起,炸死6人,炸伤18 人。如1979年10月14日锦州石油 公司王屯油库保卫干部在用沈阳惠工 消防厂生产的8公斤干粉灭火器灭火 时,当场被炸死。1980年8月6日, 湖北监利县新沟轧花厂更换酸碱灭火 器药剂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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