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事故难免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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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5月31日,吉林省浑江市人民法院对通化矿务局松树镇煤矿瓦斯爆炸重大责任事故一案宣判后,围绕对这次事故的判决引起了一场激烈的争论。 许多群众反映,这次事故伤亡、损失如此严重,情节又这样恶劣,而法院对事故责任者(矿党委副书记、矿长李连富和副矿长兼二井第一井长李允松)虽判了几年刑,但都是缓刑,一不坐牢,二不减薪,“就跟喝凉水一样”民心难服,要求重判。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法院判得对,以维持原判为好,担心“处理不当,将会使基层干部在领导生产中束手束脚,不敢大胆抓生产”。这次审判.是刑法生效以后第一次有关工伤事故的公开审判,与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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