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禁放” |
| |
引用本文: | 王正咸.也谈“禁放”[J].环境,1994(6). |
| |
作者姓名: | 王正咸 |
| |
摘 要: | 节日庆典,婚丧嫁娶燃放烟花爆竹,这是千年来中国人的传统习俗。继广州之后,今年春节,北京、武汉等城市却一改这一习俗,禁放鞭炮。很多人是拥护这一改革的,因为它不仅给人们带来了节日的宁静,避免了金钱浪费、火灾和伤人事故,也净化了环境,善莫大焉。但欣喜之余,笔者却产生一些疑虑:作为一种传统习俗,要彻底改变它,确非易事。比如春节禁放,其它节日禁否?节日不准燃放,各种庆典和婚丧嫁娶如何?城市禁放,农村依然故我,将来会不会农村包围影响城市而死“灰”复燃?光禁放,不禁制、禁售,是否能“禁”得了,“止”得住?……这些很需要我们去研究、去思考。上述城市开了一个好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笔者希望,我们能认真总结他们的经验,并向全国推而广之,使之形成风气。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