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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部转发国家经委等九单位《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
作者单位:冶金工业部
摘    要:各省、市、自治区冶金厅(局)、重点企(事)业单位:现将国家经委等九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安全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冶金企业的情况,具体要求如下,希望认真贯彻执行。一、各冶金厅(局)、企(事)业单位要有主要领导同志负责抓好安全活动的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布置,四月做好准备,五月开展活动,六月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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